在囚人士投票修例今年呈立會
April 11, 2009 by admin
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譚志源表示,計劃本立法年度內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,移除在囚人士喪失登記成為選民及投票資格的規定,以及移除被裁定干犯與選舉有關的罪行或賄賂罪行的人士,喪失登記為選民及投票的現行規定。
譚志源今天(4月9日)在記者會上表示,這是根據在囚人士投票權公眾諮詢的結果作出的建議。在4月20日召開的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上,概述公眾諮詢的結果及建議的未來路向。
在收到的70份意見書中,大多數要求寬鬆處理現行對在囚人士登記成為選民的限制;而市民在公眾諮詢會上發表的意見,大多數支持寬鬆處理有關限制。
民意調查結果顯示,約57%的受訪者支持容許在囚人士無論刑期長短均可投票;不支持在囚人士一律享有投票權的受訪者佔34%。
譚志源表示,支持移除有關限制的主要理據,是投票權屬每個人應享有的基本政治權利。
公眾諮詢的結果,也反映市民普遍支持諮詢文件中建議,在囚人士及遭羈押但未被定罪人士行使投票權的實務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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